常見問題

喬安網路平台股份有限公司是喬美國際網路股份有限公司100%投資的子公司。喬美公司是台灣唯一致力於「金融專利開發」的知識型企業。喬美公司成立至今,已在全球各地佈建一百多項金融專利。永豐銀行於2008年推出的「MMA標會理財網」即為喬美公司的專利授權商品。

適法性沒問題假如您要更清楚了解,請詳閱以下說明:   
 
1.全世界的保險有三種,分別是社會保險(由政府舉辦的勞保、健保…等)、商業保險(例如:國泰、新光、南山…等)和互助保險三種。台灣只有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,沒有互助保險;《保險法》也僅規範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。憲法的精神是「法所不禁」就有自由權,因此,互助保險在台灣就成為「不違法,卻無法可適」的保險商品。 
 
2.<喬安專案>在民國99年9月15日曾被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以「類保險」來移送偵察,經台灣台北士林地方法院於民國100年4月22日宣判無罪,地檢署不服上訴台北高等法院,復於民國100年8月18日於台北高等法院再判無罪,全案定讞。

一般民間往生互助會多為社團組織,雖立意良善,但普遍缺乏專業的風險管理及營運平台。在消費者風險觀念及保險知識不斷提昇下,社會上許多真正的拒保族群不敢加入,反而是以投資套利為訴求的人趨之若鶩,進而造成大多數民眾對『互助機制』的負面印象。

註:依據互助契約,每月所有實收互助費減去每月所有受款人請領互助金總額後,自結餘提撥15%計入互助安定基金,逐月累積,其所有權人為全體要助人,當月若無結餘,則由安定基金墊付互助金。

對這個問題應從三個面向來觀察,才能取得完整的答案。 
1. 「安家30專案」、「幸福40專案」和商業保險的不同
「Google會怎麼做」這一本書是這麼形容「互助保險和商業保險」的:商業保險就是個人和上帝對睹,我們永遠贏不了上帝;互助保險就是把上帝拉下來和我們玩一個互助的遊戲,上帝贏不了我們。
 
2. 「安家30專案」、「幸福40專案」邏輯嚴謹,免告知;商業高齡保險,具告知義務。
參與高齡保險者,大多數為老、弱、殘、病的保險體。具告知義務,為將來保險公司的理賠留下許多可爭議的空間。
 
3. 商業高齡保險參與年齡限制嚴謹,一般為50~75歲。
低年齡層的限制,可排除逆選擇的病體參與;髙年齡層的限制,可降低死亡率。互助保險則是對老、弱、殘、病者的互助,在避免道德風險下,儘量擴大互助範圍。

喬安公司的信念在於建置一個宣揚人際互助的關係平台,在此平台上,人與人之間能夠彼此幫助、建立信用。在此理念下推出的「安家30專案」「幸福40專案」是由要助人同意用互助的方式幫助彼此,本質上是要助人之間的一個多方契約,約定彼此之間同意履行的權利與義務,喬安公司提供招募要助人、業務人員、會務管理等服務。

喬安公司的收入來源是「安家30專案」「幸福40專案」互助人之入會費、年費與服務費。

「志工企業」為兼顧獲利與社會公益的創新公司。過去,非營利組織(Non-profit Organization)管理不善、效率不彰,造成勸募來的慈善捐款,只有百分之六十用在受助者身上。於是,一些有志於志工事業者掀起一股反省運動,認為志工事業應該重視效率並創造利潤,唯有兼具高度效率和合理利潤,志工事業才能源源不斷地進行、延伸,因而有既是「志工」又是「企業」的「志工企業」觀念出現。